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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民晚报讯(通讯员 陈思帆 记者 徐驰)“日防夜防,家贼难防。”藏在内部的“黑手”往往最让人猝不及防。近日,宝山警方根据线索查获一个里应外合盗窃超市商品的犯罪团伙。
前天,上海市公安局宝山分局通河新村派出所接到某大型超市员工报警称,近期店内核销货物时,发现有货物损失。刑侦支队和通河所民警通过调阅社会公共视频,迅速锁定一名身背双肩包的嫌疑人。但令民警不解的是,嫌疑人多次盗窃得手离开超市时,为何防盗设备没有报警,也没有保安检查阻止。
“张姐和戚哥在里面帮忙,每次都趁他们上班进去拿。”民警将嫌疑人唐某抓获后经审讯得知,其在上海没有工作手头紧,因此就想去超市“拿”点东西变现,于是她找到超市的销售张某,并许诺得手后支付“辛苦费”。为了避免未付款商品离开超市时报警,于是唐某又通过张某找到在超市保安戚某“合作”,戚某碍于朋友的情面就同意了。
3月下旬,唐某在张某的带领下,来到某大型超市和戚某碰头后进入店内,在超市内拿了数瓶白酒放入包内,最后直接从入口处离开超市,身为保安的戚某并未阻拦。
在尝到了一次甜头后,唐某更加肆无忌惮,又累计4次实施盗窃,支付张、戚二人好处费约2000元。经统计,唐某共盗窃物品价值两万余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唐、张、戚三人因涉嫌盗窃罪被宝山警方依法予以刑事拘留。警方提示:莫伸手,伸手必被抓。企业单位要加强安全管理,防范工作人员利用公司管理漏洞盗窃、侵占财物,从源头上避免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