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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目新闻记者 黄忠
通讯员 闻睿 严辛开
女子利用业务便利,擅自注册售卖客户账号信息,以谋取非法利益。近日,湖北孝感市检察院依法对一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安全案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该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万鸿青以公益诉讼起诉人身份出庭支持起诉。
6月19日,承办检察官介绍,经审查查明,2020年1月至2021年4月间,付某某利用在某通讯店从事开卡上号、充值缴费等业务便利,接受网络黑灰产业号商指使,在未经客户同意的情况下,用客户手机扫描黑灰产业号商提供的二维码或直接向号商提供客户手机号码及验证码,将客户注册为相关商业APP平台用户,每注册成功一单,获取3元至16元不等佣金。一年多的时间里,被告付某某通过这种薅用户“羊毛”的方式,非法获利共计人民币5678.25元。
“被告付某某为谋取非法利益,利用工作上形成的便利条件,擅自注册售卖用户账号信息,违反了法律法规,导致众多不特定公民个人信息被泄露,侵害公民信息安全,致使公民财产以及个人人身安全存在重大隐患,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依法应承担相应民事法律责任。”承办检察官告诉极目新闻记者。
庭审现场(通讯员供图)
“本人由于法律意识淡薄,违反了个人信息保护有关法律法规,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我自愿接受法律的惩罚。”被告付某某对自己的违法行为懊悔不已,对公益诉讼起诉人的主张无异议,并向法庭表达要调解的意愿。在合议庭的组织下,双方达成一致调解内容,被告付某某永久删除所有非法获取的公民个人信息,缴纳公益损害赔偿金人民币5678.25元,并在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赔礼道歉。付某某当庭缴纳了公益诉讼赔偿金。
承办检察官提醒,公民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个人不得侵害公民个人信息权益。“生活中,我们既要提高自身信息安全防护意识,同时也要自觉维护他人信息权益,切勿为了蝇头小利而触犯法律底线。”
(来源:极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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